question-icon 公司名称变更函应该盖旧章还是新章?

我们公司刚完成名称变更,现在要给合作伙伴发变更函,但是不知道这个变更函上应该盖旧章还是新章。旧章在变更前一直在用,新章是变更后才启用的,我实在拿不准,怕盖错章会影响函件的效力,所以想问问到底该盖哪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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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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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名称变更后,出具变更函时究竟盖旧章还是新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公司名称变更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的标识发生了改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里的盖章,强调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当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旧章通常会失去其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变更函应当加盖新章。因为变更函是对公司名称变更这一事实的正式告知,代表着公司以新的身份对外进行沟通。使用新章能够准确体现公司当前的合法状态和身份,避免在后续的业务往来和法律事务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且,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按照规定重新刻制新章,新章才是符合公司当前合法身份的有效印章。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变更函中需要说明公司名称变更前的相关业务情况,并且有必要使用旧章来证明变更前的业务延续性时,可能会出现旧章和新章同时使用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并且要在函件中明确说明。例如,在变更函中明确指出“本函中涉及变更前业务相关事宜使用旧章,变更后业务使用新章”等内容,以避免引起误解。 综上所述,通常公司名称变更函应加盖新章,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业务的顺利开展。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旧章,务必确保有合理依据并做好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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