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写的借条打官司怎么才能赢?


在涉及给别人写的借条的官司中,若想赢得诉讼,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借条在法律上的性质。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它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对于被告方而言,如果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关联性存在异议,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抗辩。若能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出具的,那么该借条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外,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并未实际交付,也可以对借贷关系的成立进行抗辩。因为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贷的合意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就对款项交付的几种情形做了规定。 在证据准备方面,除了书面证据外,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如,有证人能证明借条出具时存在胁迫情形,或者有通话录音能证明借款并未实际发生等。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证据的内容要真实可靠,不能伪造证据。并且证据要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联,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打官司的流程上,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反驳。然后按照法院的安排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合理质证和辩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总之,在这类官司中,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准备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