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三个月,一个月后想走人,公司要求违约金要给吗?

我签了三个月试用期的合同,现在才过一个月,我不想干了打算走人。可公司说要我交违约金,我不太懂这方面,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给这个违约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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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一个月后想离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试用期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里,双方都有相对灵活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您试用期一个月后想离职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为您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那么公司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公司以不给您办理离职手续等方式强迫您支付违约金,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责令改正。劳动仲裁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仲裁,您可以获得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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