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兼职人员代扣代缴了个税,还需要发票吗?

我公司找了些兼职人员干活,已经帮他们代扣代缴了个税。现在财务说还得要发票才能入账,可我不太清楚这规定。想问问,既然都代扣代缴个税了,到底还需不需要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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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职个税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公司兼职人员代扣代缴了个税是否还需要发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像兼职人员为公司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对于公司兼职人员,如果兼职人员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一般情况下,公司需要取得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即使公司已经代扣代缴了兼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这只是履行了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并不能替代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的作用。不过,如果兼职人员的业务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根据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目前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公司可以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所述,通常在代扣代缴个税之后,公司还是需要根据情况取得发票来进行合规的财务处理和税务扣除,但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条件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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