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是否还会给工资?
我刚从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辞职后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我发工资,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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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从公司辞职后,公司通常是需要支付工资的。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逻辑。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为公司付出了劳动,公司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辞职只是结束了劳动关系,但之前劳动者工作所应得的报酬不能被剥夺。 再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员工辞职,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时,公司应该马上结算并支付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所以,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明确,辞职后公司是必须给员工工资的。如果遇到公司不给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员工能够维护自己应得的工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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