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起诉两个人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同时起诉两个人离婚,法院通常会有以下处理方式和判决依据。 首先,关于案件的审理形式,法院一般会考虑将两个案子合并审理。这是因为这两个离婚案件所依据的事实具有高度相似性,诉求也相近,如果分别独立审理,很可能因为同一段婚姻关系出现两种不同的审判结论,引发司法冲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这种合并审理能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也能全面、公正地审查案件事实。 其次,关于判决结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管是一个婚姻关系还是同时涉及两个婚姻关系,都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或者有证据证实其中一方存在诸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就可以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依据,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做出判决。 相关概念: 共同诉讼:就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一种诉讼形式。在这种诉讼里,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就发生效力;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