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旅游员工受伤,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公司组织旅游时员工受伤,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得明白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如果公司组织的旅游是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比如带有培训、拓展业务等目的,那么员工在旅游中受伤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承担一系列责任。比如,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员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将由公司承担,这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要是公司组织的旅游纯粹是福利性质,不带有工作相关目的,虽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公司也可能因存在过错而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有义务保障员工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如果公司在组织旅游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选择了不正规的旅游机构、没有对旅游路线的安全情况进行充分考察等,导致员工受伤,那么公司就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总之,公司组织旅游员工受伤,公司可能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或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具体要根据旅游的性质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