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签合同离职后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离职,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我该怎么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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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遇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就离职的情况,涉及的赔偿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双倍工资”这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到公司和你签订合同前一天或者你离职的那一天,这期间公司要多给你一份工资。举个例子,假如你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从你入职第三个月才和你签合同,那么第二个月公司除了要给你原本的5000元工资,还要再额外给你5000元,也就是总共给你10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按照法律规定,最多能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超过一年都没和你签合同,那就视为公司和你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离职时可能还涉及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公司就要给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拒绝赔偿,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和平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仲裁或者投诉时,你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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