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该如何补偿,有哪些案例?
我家承包了一块地,合同还没到期,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补偿,也想了解下有没有类似的案例能让我参考参考,心里有个底,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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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地未到期就被征收的情况下,相关补偿是有明确规定和合理方式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土地征收补偿包含的主要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承包地而言,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通常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会根据具体情况分配给需要安置的人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所有,也就是承包方。 举例来说,假如你承包了一片果园,承包期还有5年才到期,但此时土地被征收。果园里的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其补偿费就会给到你。如果因为征收导致你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安置补助费也会根据规定进行合理分配,保障你的生活。 从过往案例来看,有这样一个情况。某村村民老张承包了村里的鱼塘,承包期为10年,在第5年时,因国家建设需要,鱼塘所在土地被征收。当地政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老张进行了补偿。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对于鱼塘里的鱼苗、养殖设备等地上附着物,评估后给予老张相应的补偿;同时,考虑到老张因鱼塘被征收失去了收入来源,给予了一定的安置补助费,保障他在重新寻找生活出路期间的基本生活。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时的补偿方式。 总之,当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时,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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