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三年辞职有赔偿吗?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干了三年,最近想辞职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儿,就怕自己稀里糊涂地辞职,结果该有的赔偿都没拿到,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有没有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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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三年后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时的一些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因为这些原因辞职,那么您在公司工作三年,公司应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公司要支付您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如果是您主动辞职,并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单纯因为您个人原因不想在公司干了而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通常没有义务给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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