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后赔偿都有哪些?


在车祸受伤后,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指的是为了治疗因车祸导致的伤病,在医院接受诊断、检查、治疗等所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一般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当受害人因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补偿,通常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则是为了促进受害人身体恢复,在医生建议下额外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法院一般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车祸导致受害人残疾,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若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