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入职两年后辞职是否有赔偿?


在公司入职两年后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比如,你就是单纯地想换个工作环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后离职,这种情况公司通常无需支付赔偿。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你在公司入职两年,符合上述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那么公司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