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跳槽后该如何缴纳五险一金呢?


跳槽后五险一金的缴纳问题,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几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养老保险,它是为我们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跳槽后,原单位会办理停保手续,新单位会办理增员手续。一般来说,新单位会接着为您缴纳养老保险。您也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单位所在地。这样,您之前的缴费年限就能和新单位的缴费年限累计起来了。 医疗保险主要是用于我们看病就医的费用报销。和养老保险类似,医保关系也可以转移。《社会保险法》同样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新单位办理增员后,医保就能正常缴纳。在转移医保关系时,您可以将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到新参保地。如果在转移过程中有断缴情况,可能会影响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过断缴不超过一定期限(各地规定不同),补缴后待遇可以恢复。 失业保险是在我们失业时提供一定生活保障的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跳槽后,原单位停止缴纳,新单位开始缴纳。如果您之后符合失业条件,之前累计的缴费年限会影响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金额。 工伤保险是保障我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跳槽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为您缴纳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生育保险主要用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在跳槽后,新单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一般来说,只要在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期限(各地规定不同),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的专项资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新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