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天被辞职了该怎么赔偿?
我刚上班三天就被公司辞退了,我觉得挺突然的,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获得赔偿,如果有,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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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上班三天就被辞职的情况,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存在这些问题,那么辞退你是合法的,并且不用给赔偿。 接着,再说说违法解除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辞退劳动者,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上班三天,属于不满六个月的情况,正常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话,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要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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