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后对方全责,几个月后人死了该如何处理?
之前我被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当时我受了伤,去医院治疗。可几个月后,我因为这次事故的伤病去世了。现在家里人都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又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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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撞人后对方全责,几个月后人死亡的情况下,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处理。首先要明确死因与之前交通事故的关联性。通俗来讲,就是要确定死者的死亡是不是因为之前那次被撞所导致的伤病引起的。如果经过专业的鉴定,死亡原因和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死者家属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系列费用,比如之前治疗的费用、因为死亡产生的丧葬费用等。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经鉴定死亡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且对方在事故中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比如酒驾、超速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如果经过鉴定死亡和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对方可能就不需要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但对于之前的受伤情况,还是要按照事故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所以,这种情况下,进行专业的死因鉴定是非常关键的,它是确定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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