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对方全责但对方死了,其家属需要赔偿吗?
我之前出了车祸,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可没想到对方在事故中不幸去世了,我这身体受伤了,车也损坏严重。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对方家属需不需要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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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但不幸死亡,关于其家属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若对方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先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对方家属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家属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家属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家属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例如,死者留下价值50万的遗产,而受害者的损失是60万,那么家属最多在50万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家属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受害者要及时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清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对方家属或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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