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肇事者无赔偿能力该怎么处理?


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肇事者却无赔偿能力,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看保险赔偿。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这部分不计入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数额内。要是肇事者还买了商业险,经过交强险赔偿后还有缺口,商业险在责任范围内继续赔偿。要是没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保额不够,剩余部分才由肇事者承担。比如,交强险赔偿限额是18万,若死亡赔偿总额是50万,商业险保额20万,那交强险先赔18万,商业险赔20万,剩下12万由肇事者赔。 其次,走法律程序。若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如果肇事者确实无力承担,法院会评估其财产状况。要是肇事者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会用尽各种执行措施,若仍无法执行,会中止执行,等对方经济状态改善后,可再申请恢复执行。比如,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肇事者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房产等财产。 最后,考虑其他途径。若肇事者确实困难,受害方可以和肇事者签订分期赔偿协议,让其慢慢赔偿。也可以寻求社会救助等额外途径来解决部分问题。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