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该如何获得赔偿?


出了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赔偿的方式和内容如下: 首先是赔偿方式。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最好。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由交警帮忙协调赔偿问题。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后说说赔偿内容。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若因事故受伤,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这就是为治疗伤病而花费的各项费用;误工费,也就是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如果受伤需要他人照顾,就产生了护理费;还有交通费,比如就医过程中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等。财产损害赔偿方面,比如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车辆因事故受损,对方要承担修复车辆的花费;要是车辆报废了,还得赔偿车辆的实际价值。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简单说,就是先看对方车辆保险情况,交强险先赔,不够的商业险接着赔,都赔完还有不足或者没买商业险,那就侵权人自己掏腰包赔。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不同的商业险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不一样。 侵权人:就是对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造成侵害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认定对方全责,那么对方就是侵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