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该如何理解?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案件时,判决书里提到了‘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但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指的是哪个法院。是最初审理案件的法院,还是最终让判决生效的法院呢?我想搞清楚这个概念,以便更好地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展开 view-more
  • #生效判决法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指的是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那个法院。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判决已经到了可以执行的阶段,各方都要按照判决的内容来履行。 从程序角度看,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没有上诉,那么这个一审判决就会生效,此时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比如,甲和乙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基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甲和乙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上诉期内都没有上诉,那么这个基层人民法院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 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例如,上述案例中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二审判决,那么这个中级人民法院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而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时生效。这就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原生效判决法院的确定规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