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中哪些部分是生效的?


法院判决书生效部分的确定是一个重要且严谨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生效判决的含义。生效判决指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意味着判决中的内容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执行。 对于生效部分的界定,需要结合不同类型的判决书来分析。在一审民事判决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该判决书就会生效。生效的部分包括判决书主文,也就是法院对案件争议焦点作出的最终处理决定,比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款,或者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等。这些主文内容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执行的。 此外,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和理由阐述部分虽然不直接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它们是支持主文判决的重要依据,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事实认定部分是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案件事实的确认,理由阐述部分则是法院运用法律规定和逻辑推理对判决结果进行的论证。 而在刑事判决中,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一审判决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生效。生效部分同样包括主文,如对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例如,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总之,要确定法院判决书中生效的部分,关键是看判决书主文,同时要关注上诉、抗诉期限是否已过。如果对生效部分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进行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