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亡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遭遇了车祸,对方负全部责任,人不幸去世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赔偿都有哪些项目,每个项目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的,希望能详细知道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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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导致人员死亡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简单说,就是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 ,就是丧葬费的数额。 其次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按二十年计算,但有年龄区分,如果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死者不满60周岁,那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费用是给那些依靠死者抚养的人的。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并且,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另外,还有亲属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误工费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产生的这些合理费用,原则上处理事故的人数不超过三人,超出部分按三人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数额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抢救费用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就是受理这个案件进行审判的法院。 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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