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有财产分配权,还能继续分割财产吗
刚离婚不久,突然意识到有些财产在离婚时没涉及到,但自己应该有分配权。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继续去分割财产呀?是直接找对方协商,还是得走法律程序呢,不太清楚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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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有财产分配权,是可以继续分割财产的。 首先来说说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两人一起工作挣的工资、买的房子车子等。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是由双方协商分割。要是能协商好,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要是协商分割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会有所差别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如果经法院审查,确定是离婚时没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就会依法进行分割。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是发现对方有这些不当行为,也能通过法律途径再次分割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保障女方的生活以及对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一定照顾来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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