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了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我和前任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了,现在突然发现当时好像有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心里挺纠结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啊?要是能的话,需要走什么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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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种共有关系因为夫妻身份而存在,离婚时通常要进行分割。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要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如果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若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总之,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不是随意可以进行的,要有法定情形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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