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学校门口被打了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我在学校门口被人打了,身体受了伤,精神上也很害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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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学校门口被打了,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白赔偿涉及不同的项目,而这些项目的计算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赔偿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者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给予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因被打而受到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如果受伤后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了残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所以,在学校门口被打后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要结合实际产生的费用、伤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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