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郁症辞职不想工作了是否有赔偿?
我患有躁郁症,现在实在不想工作了,打算辞职。但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从公司拿到赔偿,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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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法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比如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员工主动离职的合法程序,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也存在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多种情形,像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些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患有躁郁症的员工主动辞职,如果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那些过错行为,仅仅是因为自身疾病原因不想工作而主动辞职,通常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不过,如果员工因为躁郁症属于职业病范畴,并且经过了相关的认定和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员工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如果员工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这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不是员工主动辞职获得赔偿的情形。所以,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要看具体的情况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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