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永久居住权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给自己设立一个永久居住权,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居住权有法律效力。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条件,也担心自己设立的居住权不被法律认可,所以想问问大家,永久居住权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展开 view-more
  • #居住权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关于永久居住权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不能仅仅是口头约定,必须有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仅仅签订书面合同还不够,还需要到相关的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要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遗嘱才能合法有效,从而设立居住权。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并没有“永久居住权”的明确表述,居住权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遗嘱确定一个明确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遗嘱未明确,一般会结合实际情况等综合判断,但并非是无期限的“永久”。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