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办理?

我名下有套房子,想给父母办理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一直安心住在这里。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担心办错或者办不下来。想了解一下,房屋永久居住权到底该如何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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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在我国,并没有“永久居住权”这样的说法,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是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 首先我们来看看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签订好书面合同后,还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遗嘱生效后,获得居住权的人同样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办理居住权登记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等。具体的办理流程通常是,先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进行登记,并发放居住权证明。整个办理过程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在办理前可以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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