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设立永久居住权意味着什么?

我看到有人给房子设立了永久居住权,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自己也有套房子,有点担心以后会遇到类似情况。想知道房子设立永久居住权到底代表什么,对房子的产权人和居住人分别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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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子设立永久居住权,简单来说,就是赋予了特定的人在这套房子里永远居住的权利。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新规定的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可以理解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居住权的场景下,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对他人的房子进行占有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表明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同时,根据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对于房子的产权人来说,一旦设立了永久居住权,虽然仍然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不能随意阻止居住权人居住该房屋。而且,在出售房屋时,也需要告知买受人该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这可能会对房屋的价值和交易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居住权人而言,获得了稳定的居住保障。只要居住权没有消灭的法定情形,就可以一直在房子里居住下去。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包括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永久居住权”这样绝对的说法。因为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居住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终身为期限,但也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永久”。比如居住权人在居住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其他法定情形,居住权也可能会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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