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可以加父母居住权吗?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想让父母能一直住在这房子里,心里也踏实些。就想问问能不能在房产证上加父母的居住权,这样他们也能住得更安心。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展开


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父母居住权的。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这意味着,你要给父母设立居住权,需要和父母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在签订好居住权合同后,要带着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经过登记后,父母的居住权才正式设立。 设立居住权后,父母就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合法地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即使之后你要处分这套房产,比如出售或者抵押,父母的居住权也不会受到影响,他们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居住。不过要注意,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关节紊乱能否认定为工伤?
- 遇到公司调岗降薪逼辞职的情况该怎么办?
- 2024年房屋继承不需要公证的情况下,具体从几月份开始可以办理?
- 欠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成诈骗?
- 无合同签订时,劳动法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 盗窃罪中公私财物所有权该如何理解?
- 蓄意伤人未遂罪如何判刑?
- 警察能根据微信转账单号找到付款人吗
- 不找女朋友是否犯法?
- 依法纳税是否属于遵守宪法和法律?
- 被诱导转账是否可以报警?
- 社保卡取钱显示超过限额怎么办?
- 补交农合后什么时候才能报销?
- 亲属之间是否可以买卖房产?
- 只买片但不传播会被拘留吗
- 执行期限已满但未结案,还能恢复限高吗?
- 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须知?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 浙江新政下生活无法自理的失独老人政府是否负责养老?
- 被执行人不主张债权该怎么办?
大家都在问
- 关节紊乱能否认定为工伤?
- 遇到公司调岗降薪逼辞职的情况该怎么办?
- 2024年房屋继承不需要公证的情况下,具体从几月份开始可以办理?
- 欠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成诈骗?
- 无合同签订时,劳动法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 盗窃罪中公私财物所有权该如何理解?
- 蓄意伤人未遂罪如何判刑?
- 警察能根据微信转账单号找到付款人吗
- 不找女朋友是否犯法?
- 依法纳税是否属于遵守宪法和法律?
- 被诱导转账是否可以报警?
- 社保卡取钱显示超过限额怎么办?
- 补交农合后什么时候才能报销?
- 亲属之间是否可以买卖房产?
- 只买片但不传播会被拘留吗
- 执行期限已满但未结案,还能恢复限高吗?
- 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须知?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 浙江新政下生活无法自理的失独老人政府是否负责养老?
- 被执行人不主张债权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