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怎样设置永久居住权?
我有一套房子,想给父母设置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一直安心住下去。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签个协议就行,还是要去办什么手续?想了解下设置永久居住权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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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说法。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关于居住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也就是说,要设置居住权,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合同里要把各种关键信息写清楚,比如双方是谁、房子在哪里、居住有啥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是多久以及以后有争议了怎么解决等。签好合同后,还得去相关的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完成登记后,居住权才正式生效。居住权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存在所谓“永久”的居住权,因为居住权可能会因居住权期限届满、居住权人死亡等原因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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