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房产设置永久居住权?
我有一套房产,想给父母设置一个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在这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什么条件限制吗?希望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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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给房产设置居住权,首先我们得明白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也就是说,要设置居住权,第一步是双方得签订书面合同,把各项相关事宜约定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并没有“永久”一说。《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比如约定到居住权人去世为止等具体的期限。 签订好合同后,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要带着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经过登记后,居住权才正式设立,居住权人才能合法地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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