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我有一套房子,想给父母设立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一直住在这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是要签合同,还是要去相关部门登记?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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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在我国,并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办理居住权不仅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还必须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居住权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第二步,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第三步,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还会进行实地查看等程序。第四步,如果审核通过,登记机构会将居住权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居住权人发放居住权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限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而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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