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回来怎么离婚?


如果对方不回来离婚,在我国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解释一下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等问题谈不拢的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准备一份完整的民事诉状,要把自己的诉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要求等写清楚。 第二步是前往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立案时需要提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双方身份证(至少带己方)及小孩户口或出生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院留档、给对方各一份) 。 第三步是立案窗口确认后缴纳费用。 第四步是将发票和材料上缴至立案厅,然后等待法院通知。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回来,法院可进行公告送达,一般是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告知对方诉讼相关事宜,公告期通常为60日。公告期届满后若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同时,你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了解对方的行踪、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并且要保留好与离婚相关的所有证据,像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要是发现对方存在恶意躲避诉讼的行为,比如转移财产等,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