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立居住权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最近想给父母在我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在这里。但我不知道具体要办哪些手续,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问下设立居住权到底需要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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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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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它指的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首先需要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也就是说,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把上述这些重要内容都写清楚。 其次,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签订合同后,还需要到相关的登记机构去办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成立。 在办理登记时,通常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居住权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了解详细信息,以确保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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