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设立要件登记是怎样的?

我最近买了套房子,想给父母设立居住权,听说设立居住权有登记方面的要求。我不太清楚具体的登记要件是啥,是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有特定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居住权设立登记到底有哪些要件,避免自己办的时候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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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而居住权设立的登记要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就表明了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才正式成立。 其次,关于登记需要的材料,通常来说,当事人应当持居住权合同、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基础文件,它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等内容。房地产权证则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凭证。 再者,登记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环节。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居住权登记申请后,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登记要求。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登记机构就会予以受理,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居住权的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此时居住权就正式设立了。 总之,居住权设立登记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和流程来办理,这样才能确保居住权的合法有效设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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