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怎么设立才有效?

我想给自己设立居住权,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这个居住权是有效的。我担心自己操作不当,最后居住权得不到法律认可。想了解下设立居住权的有效方法、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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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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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设立有效居住权的相关内容。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也就是说,当你要设立居住权时,要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合同里要包含这些基本内容,这样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居住权设立的有效性。 居住权的设立还需要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仅仅签订了居住权合同还不够,必须到相关的登记机构去办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生效。比如你和对方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后,要尽快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完成后,你才真正享有法律认可的居住权。 除了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是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也需要满足相应的遗嘱订立要求,并且同样要进行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才能有效设立。总之,设立居住权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才能确保其有效性,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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