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受伤不能上班,被公司劝退有赔偿吗?
我因为个人原因受了伤,没办法正常上班,结果公司要劝退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该不该给我赔偿啊?我挺需要这笔钱来养伤的,也不太懂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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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受伤不能上班而被公司劝退时,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赔偿”和“补偿”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概念。赔偿通常是指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时给予员工的,具有惩罚性质;而补偿是在一些合法情形下,公司给予员工的一定经济补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说的是“补偿”情况,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确实无法胜任原工作,公司也为其安排了其他合适工作但仍不能胜任,此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在员工处于法定医疗期内,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直接劝退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这种情况下员工能获得赔偿。 员工要判断自己是否处于法定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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