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资给别人是否可以抵税?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最近在算成本和税务的问题。给员工开工资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就想问问,给员工开工资这部分钱能不能用来抵税啊?要是能抵税的话,能抵多少,又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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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工资给别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税的。这里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概念。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计算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先把一些合理的支出从收入中减去,然后再按照剩余的金额来计算税款。工资薪金支出就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合理支出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合理工资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的。比如,企业一年的收入是100万元,给员工发放工资20万元,在没有其他调整项目的情况下,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可以用100万元减去20万元,按照80万元来计算企业所得税,这样就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抵税的效果。 不过,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留存相关的资料来证明工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比如工资表、考勤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另外,如果工资发放不符合相关规定,比如存在虚列工资等情况,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并且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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