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解散有赔偿吗?
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解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赔偿啊?要是能赔,是怎么个赔法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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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解散,员工是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公司解散,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不再继续经营,要结束运营了。而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员工因为公司的某些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上述解散的情形时,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解散,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工作了2年零7个月,就按照3年计算,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解散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介入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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