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最近领导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辞退我。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我有没有补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不能胜任工作”的概念。简单来说,不能胜任工作就是指员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正常工作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辞退,而是需要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如果公司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这个程序,就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关键在于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如果公司依法操作,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则可以获得赔偿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