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辞退员工该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签了合同,但合同还没到期就被辞退了,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具体又该怎么计算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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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用人单位是合法辞退员工,比如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若用人单位是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也就是违法辞退,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同样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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