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起诉离婚能获得哪些补偿?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并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补偿类型。 首先是物质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因遭受暴力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这些费用是实际支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家暴离婚案件中,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物质损害赔偿部分。 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会给受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痛,更会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如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受害人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另外,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家暴方要少分财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即被家暴方)的权益,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被家暴方。 需要注意的是,被家暴方在起诉离婚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