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调岗导致被迫辞职该如何赔偿?


在工作中,擅自调岗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的情况时有发生,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擅自调岗”的概念。擅自调岗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当用人单位擅自调岗,劳动者被迫辞职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这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擅自调岗很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您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想获得赔偿,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与用人单位沟通调岗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擅自调岗的事实。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擅自调岗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