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迫辞职会赔偿工资吗?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总是故意刁难我,给我安排不合理的工作任务,还降低我的绩效评分。我感觉自己是被迫要辞职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赔偿我的工资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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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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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迫辞职是否会赔偿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被迫辞职。被迫辞职指的是员工并非出于自身主观意愿,而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或不合理的行为,导致员工不得不选择离职。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上述法定情形被迫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由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他的劳动报酬,小李被迫辞职。那么,公司应当支付给小李的经济补偿为3.5个月的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 然而,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其被迫辞职,或者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通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被迫辞职是否会赔偿工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并且劳动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劳动者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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