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逼着辞职,补偿金怎么计算?

我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呢,单位非要逼我辞职。我不想走,但又怕闹太僵对自己不好。我就想知道,如果真被单位逼得辞职了,这补偿金该怎么算啊?心里有个底,也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多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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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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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逼着劳动者辞职时,这种情况往往涉及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概念。补偿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在单位逼着劳动者辞职这种违法解除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小王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因为工作年限超过3年但不满3年半,按照规定,经济补偿是3.5个月工资。由于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那么小王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就是3.5×5000×2 = 3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遇到单位逼着辞职的情况,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单位逼迫辞职的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以便在需要维权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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