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了房子不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目前不打算住进去。可物业说不管住不住都得交物业费。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买了房子却不住的情况,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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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上,买了房子不住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并非仅针对业主个人居住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物业服务企业仍然在对小区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比如对小区绿化的养护、公共区域的保洁、电梯的运行维护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停止,所以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地区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一般指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费。但这并非普遍适用,具体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所以,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减免物业费的条件,建议先查看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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