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住进去是否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是还没搬进去住。物业却要求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我都没住,没享受物业服务,不想交。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人没住进去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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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便人没住进去,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费是用于维持整个小区的正常运转和提供各项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的安保、保洁、绿化养护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只要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在某些地区,对于未入住的房屋可能会有一定的物业费减免政策。有些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以,具体是否可以减免以及减免的比例,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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