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人的房子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我买了套房子,但目前还没打算住进去。最近物业一直催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我都没住,没享受到物业的服务,不想交。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不住人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管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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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使房子不住人,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的。 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支付的费用。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它不仅包括对业主专有部分的服务,更重要的是对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以及对公共秩序的维护等。也就是说,不管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物业公司都在按照合同约定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有些地方政策允许对未入住的房屋给予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减免。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一般指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减免条件,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以确定最终的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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