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住过的房子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住进去。最近物业让我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都没住,不该交。可物业说不管住没住都得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没住过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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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没住过的房子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并非只针对业主个人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虽然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在房子里,但物业服务企业依然在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比如绿化养护、电梯维修、安保巡逻等,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减少。 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规定。比如部分地区允许业主在房屋空置一定时间后,申请物业费减免,一般减免比例在10% - 30%左右。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的收取不合理,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沟通,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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