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合同时该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被迫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
展开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时,涉及到多方面的赔偿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工资支付方面。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全额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这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必须支付。 其次是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